八月長情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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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拟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研究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负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5、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各产业、区域城乡经济之间的总量平衡,加强市域经济技术协作,推动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全市经济协调发展;负责驻外机构的联络和协调;
6、负责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做好全市工交能源、农业、财贸、以工代赈等项目申报,做好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
7、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8、研究提出并负责全市价格总水平平衡,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9、做好价格成本调查,监控、预测市场价格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2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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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如下: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市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管理。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落实上级政府定价目录,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根据国家、省和嘉兴市有关规定,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八)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和我市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各级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级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十)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
(十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十二)统筹全市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市“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三)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招投标综合性政策。按权限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四)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六)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十八)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负责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小时前
倚楼观雨 3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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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职能部门。职责涵盖范围广、任务多、责任重。其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措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三)、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相关措施;安排省、市项目,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四)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六)、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组织制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针对工农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做好技术开发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和鉴定的申报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召开商品和服务价格听证会;制定和调整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负责制定本级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性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建立价格监测体系,负责价格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
(九)、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纳入定期监审目录的单位进行定期监审;负责涉案、涉税资产的价格鉴定和认证;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定价权。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市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等。
(十三)为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处理(处置)提供服务,对本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需处理的资产进行公开处理。
(十四)对煤炭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服务新墙材企业发展,推广新型墙体材料。
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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