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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相关办(所):
经研究同意,现将《湘东镇“禁三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湘东镇“禁三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秸秆禁烧火点监测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赣环监字〔2018〕25号)和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赣环财字〔2018〕29号)和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湘东区“禁三烧”工作实施方案》(湘环委办字〔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施策、以禁促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禁止“三烧”管控力度,确保全镇“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一块黑斑地块”,达到我镇焚烧火点数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禁三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董接发任组长,人大主席吴鹏、副镇长周歆、湘东派出所所长邹永发、巨源派出所所长刘彩龙任副组长,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任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董接发
副组长:吴鹏周歆邹永发刘彩龙
成员:段龙周德文付春风向春桃
周海峰熊远航周晓艳袁华
余小江赖咸坚张增云吴东升
段艳辉 陈志元刘久生邹建军
周平安刘报华叶春初邓亮生
杨文群刘敬德刘守华肖艳纯
文利良彭高存肖圣启李婷
吴冬元黄益生王亮华朱道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办,由段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禁“三烧”日常事务。
三、责任分工
1、各村(社区)是辖区内“禁三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所辖区域的“禁三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镇经济发展办督促露天“禁三烧”责任的落实。负责露天“禁三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健全管控措施,有效管控露天焚烧。
3、镇农业农村办负责加强“禁三烧”工作的宣传和巡查,强化秸秆的综合利用,加强对龙吉顺公司的监督管理。提出秸秆高效利用的有关建议,指导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扩大秸秆能源转化率。同时要加
1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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