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四大惨案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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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高盖主,狡兔死走狗烹而已。

朱元璋的残暴一直饱受人们的诟病,开国功臣没有几个人能善终的。仅仅留下了汤和这个发小,以及擅长防守的耿柄文。明朝四大惨案将朝堂血洗一空,当时的官员上朝的时候,都要和家人诀别,每天下朝以后都要庆祝一番,庆祝自己又安全的度过一天。当时还有个奇怪的现象,官员由于犯罪的太多,没人替他干活了,朱元璋下令,犯刑的官员在牢中也要继续干活,哪怕明天就要处斩,今天还要工作。杀头干活两不误。

明朝四大惨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郭桓案。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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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发生了四起影响十分大的狱案:胡惟庸案、蓝玉案、郭桓案和空印案,这四起案件牵连人员甚广,死伤无数。现今许多学者都认为这四起案件属冤案,是朱元璋借此肃清朝中势力,以此巩固皇权统治。

空印案与郭桓案类似,是朱元璋藉此惩治贪污的案件,空印案造成数百人被杀(也有说法认为被杀者数万),数千人受杖戍边。

究其发生的具体时间,因官方史书并未记载,学界一直未能形成统一的看法,有说是洪武八年(1375年)的,有说洪武九年(1376年),也有认为是洪武十五年(1376年)的。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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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四大案,分别指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1376年)的空印案(一说为洪武十五年 1382年)、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

这四个大案致使成千上万的官民被诛杀,包括明朝的开国文武功臣,对于明朝乃至整个历史进程影响非常深远。四大案的始作俑者当然是明太祖朱元璋,那么朱元璋为何要挑起大案,疯狂屠戮功臣呢?他的目的何在?

一、胡惟庸案

此案从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胡惟庸“谋不轨”被诛九族为开头,直至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才算宣告结束,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

胡惟庸是安徽定远人,李善长的老乡兼亲家,明朝的开国功臣之一。洪武六年(1373年),经李善长推荐,胡惟庸接替徐达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胡惟庸进左丞相,至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自秦汉以来设丞相到明朝已逾一千多年,丞相代天子处理大小政务,只对皇帝负责。假如明朝是一家公司,皇帝就是董事长,丞相则是董事长下面的总经理,搁平常,大家各司其职,总经理生产销售一手抓,一刻不停,董事长数数钞票,坐享其成,遇到大事,大家一起商量着来。但是如果董事长精力旺盛,也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大事小事一起抓,并认为自己会比总经理做得更好,想把总经理一脚踹开,会如何?而总经理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深耕公司多年,各个部门的头头都是自己的心腹,想动我?你试试!矛盾就此产生。

朱元璋深深地感觉到胡惟庸正在侵蚀自己的皇权,老子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打下的江山,几时轮得到你做主?虽然大权还是在朱元璋手中,想换掉丞相轻而易举,但是朱元璋的性格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废胡惟庸容易,但保不齐哪天又冒出来刘惟庸,马惟庸,岂不是烦恼无穷无尽?所以朱元璋拿丞相制度开刀了,相权不要滴,皇权大大滴。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有官员(可能受朱元璋指使)告发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马上抓了胡惟庸一干人等处死,但这还没完,随着调查的深入,胡惟庸更多的“罪名”被揭发出来了,什么“通倭(倭寇)”、“通虏(蒙古人)”等等,而且还“擅权植党”。结果一拖十,十传百,百带千,千连万,千万“逆党”们纷纷被咔嚓,其中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在案发时由于劳苦功高,又是皇室姻亲,已经免死一次,但是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蓝玉案发后又有人控告李善长与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送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上了西天。重八让你三更死,不会留你到五更。

其实胡惟庸到底有没有谋反,这一点史学界颇有争议,但是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朱元璋的专断独行,蛮横残暴,对于权力的极度迷恋,容不得别人半点染指。

所以胡惟庸案,谋反也好,诛杀数万人也罢,这只是朱元璋的手段,他的目的是加强皇权,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此举也彻底废除了丞相这一职位,此后朱元璋分相权为吏,户,兵,刑,礼,工六部,处理天下政务,六部直接向皇帝汇报,朱元璋大权独揽,朝纲独断。

二、空印案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史学界存在争议,一说是洪武九年(1376年),而另一说法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我们先搁置争议不论,空印案其实是一件冤案。没错,它是冤案!

明朝时每年地方都要派人到首都南京的户部报告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从元朝既有的习惯性做法,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

简而言之,就是先在空白账本上盖上地方官印,再和户部核对数量,免得出错来回跑。你想啊,假如你是云南的地方官员,奉命来南京核对账目,但是核对一番,发现有错,那不好意思,您先回云南,重新写好账目盖章后再来南京核对。当时又没有汽车,没有高铁飞机,从云南往来南京起码需要几个月时间,如果这样前前后后核对个几次,估计一年时间就没了,全耗路上了。你可能会问,那不能把官府的大印带着上路吗?我的朋友,印信就这一个,私刻官印是要砍头的,再说了,本地衙门没有官印,如何办公?但是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既然不能带官印出门,我就先准备几本空白账册,盖好大印,再去南京核账,错了再抄一份就好,就没必要来回跑了。

官员们很便利,朱元璋很恼火,朱元璋很恼火,后果很严重。朱元璋认为这是官员们在合伙欺骗他,藐视他的权威!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正当理由,反正我非常不爽,老虎不发威,你当我hello kitty?

朱元璋下令,所有地方衙门的掌印主官(布政使)一律处死,佐贰官(左、右参政)杖一百充军,而且监督各地的监察御史也被牵连诛杀。不管官员德行、政绩好坏与否,统统被处置。连当时出了名的好官济宁知府方克勤(建文朝名臣方孝孺的父亲)也被处死。

所以空印案是一个冤案,官员们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提高做事的效率,少走冤枉路,并无欺君之心。但是朱元璋眼里是揉不得沙子的,但凡有一丁点儿忤逆圣意与朝廷的行为,无论这件事本身对错与否,他都要赶尽杀绝。

三、郭桓案

此案本来是为了严惩贪官污吏,肃清吏治。朱元璋对于肃贪这件事采取的政策是:宁可错杀一千,不能错放一个,史料记载:“(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意思是自中央六部副部长以下的官员,地方政府各级官员,几乎被一网打尽,几万人被处死。简直骇人听闻!

平时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刑罚也毫不手软,如果有官员触犯贪污罪,会被剥皮,新官走马上任,朱元璋会把前任官员的人皮摆在衙门大堂内,新上任官员被吓得胆战心惊。

基于朱元璋的性格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当官的解决了,与贪官同流合污的土豪劣绅也要解决掉。为了追赃粮,演变成全国骚动,民间富人基本上家破人亡(檄赃所寄借偏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天下初定,朱元璋认为需要用重典才能让国家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当然他的铁腕手段对于当时社会,尤其是官员,产生了一定的威慑力。很多地方官虽然山高皇帝远,但是一想起朱元璋无不心头一颤,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员的贪污腐败。但是仅靠某个皇帝的严刑峻法来肃贪,也只能起一时的作用,永乐朝后,明朝吏治逐渐败坏,军备日渐废弛,而当初太祖皇帝挥舞着大棒与屠刀的画面,世人早已忘记于九霄之外。

所以郭桓案的目的在于惩治官员的贪污腐败,这是它的积极意义,但是发展到最后,被诛杀的人员之多,牵涉的范围之广,颇有矫枉过正的味道,好官贪官一起杀,这也是朱元璋为后人所诟病的污点之一。

四、蓝玉案

蓝玉案的性质与胡惟庸案类似,开国文臣武是朱元璋的主要打击对象。

蓝玉,安徽定远人,跟随朱元璋走南闯北,立下赫赫战功,明朝的开国功臣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领明军十五万讨伐北元,于捕鱼儿海大败元军,北元太尉蛮子被杀,俘获元主次子地保奴、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一众妃嫔、公主,下属官员、平民逾十万,马匹牲畜十五万头,捷报传到南京,朱元璋欣喜异常,称赞蓝玉功绩可比西汉名将卫青。

洪武十二年(1379年)封永昌侯,洪武二十年(1387年)官拜征虏大将军,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拜大将军、凉国公。

蓝玉的官位和权势越来越大,其本人却越来越骄横跋扈,他畜养了很多庄奴,这些人都仗着蓝玉的威势暴虐凶横。蓝玉曾经抢占了东昌的民田,御史查究追问此事,蓝玉大怒,赶走了御史。蓝玉北伐归来,喜峰关守将开门不及时,蓝玉纵容下属直接砸烂了关门,朱元璋大为恼火。由于蓝玉执掌军权,所以军队内部将士的升迁与调用几乎都是蓝玉一个人说了算,他的的独断专行,让朱元璋更加忌惮。而蓝玉与朱元璋的矛盾也越积越深。他对朱元璋的不满主要体现在两点:

1.蓝玉觉得自己的官还不够大,我蓝大将军为大明立下赫赫战功,封官排序却在冯胜,傅友德之后,而且只加了太子少保衔,老子不能当太师?

2.蓝玉觉得朱元璋不信任自己,“上疑我矣”。蓝玉曾向朱元璋奏过几件事情,但是朱元璋没有采纳。我为了你们朱家王朝鞠躬尽瘁,你老朱竟然如此待我,蓝玉很生气,后果不严重。

反而朱元璋决定先下手为强,我老朱现在还没死,你们就肆意妄为,我要是死了,后世子孙无能,你们岂不是会翻天,我老朱的江山不是白打了?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罪,将蓝玉逮治下狱,朱元璋起初打算将蓝玉凌迟,但是后来考虑到蓝玉为大明立下战功,又是皇室姻亲,所以决定处以剥皮,留个全尸。既然开了头,便一发不可收拾,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候唐胜宗、吉安候陆仲亨等一批开国元老皆被全家屠戮,共计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蓝玉案结束,明朝的开国元老,跟随朱元璋一起打江山的老伙计们基本被诛杀殆尽,自此朱元璋政权、军权独揽,再也没有人能反对他,也没有人能够分走他的权力,威胁到朱家王朝的统治。

所以我们分析这四大案,胡惟庸案与蓝玉案的根本意义在于加强皇权,自古以来文臣主政,武将治军的传统被打破,都被收归皇帝,而文武大臣也由辅佐皇帝变成了皇帝的奴才。打个比方,以前臣子还占有股份,皇帝多少要顾及股东的们的想法,不能肆意妄为,但现在文臣武将纯粹就是给皇帝打工的,皇帝不高兴了随时可以让你滚蛋。朱元璋把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发展到了极致。

而空印案与郭桓案更多的意义在于整顿吏治,打击贪污腐败,由于朱元璋猜忌,残忍的性格,以致于事态全面扩大,像藤蔓一样延伸到各个角落,许多能吏贤臣冤做刀下鬼。

借助四大案,我们也可以看出朱元璋的性格,他刚愎自用,专横独断,暴戾残忍,疑心甚重,贪恋权力。但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薄情寡义的人,明朝建立之初,对于跟随自己打江山的功臣,尤其是从安徽老家带出来的这帮人,朱元璋的格外照顾的。但是在权力面前,在朱明王朝世世代代的基业面前,友情,兄弟算的了什么?

朱元璋跟汉高祖刘邦一样,都是底层人出生,而朱元璋本人也和历朝历代千千万万的农民起义者一样,都有其局限性,能够共患难而不能共富贵,农民起义在起事之初反抗的口号是打倒地主阶级和压迫自己的既得利益集团,但是在成功之后自己便成为最大的地主,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历代王朝如此循环。

只不过朱元璋做得有点过分,他把跟随自己打江山的这帮兄弟应得的收益全部没收,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以为这样朱家王朝便能千秋万代,江山永固。殊不知他死后四子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把朱元璋的如意接班人赶下了皇位,而明朝也并没有千秋万代,享国不到三百年便被农民起义颠覆,继而被清朝取代。

正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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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四大案又称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或为整顿吏治或为加强集权而策划的四大案件,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万人。

明初四大案分别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和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胡惟庸与蓝玉案件习称"胡蓝之狱",是朱元璋大杀开国功臣的政治案件,而"空印案"与"郭桓案"则属于经济案件。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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