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烦恼 3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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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古时候的稿费的笼统称谓。 古之士大夫,讲究“清高”,耻言金钱,非说不可时,称之为“阿堵物”,意思是“那个东西”。 稿费是近百年才有的新词,以前有个雅称叫润笔。《隋书·郑译传》有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以后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 当年司马相如,为失宠的陈皇后作《长门赋》,汉武帝读了受感动,陈皇后重新得宠,司马相如得黄金百斤,那时好像还没有润笔这个规矩,陈皇后是以向卓文君买酒的方式送黄金的,所以人们只好说是“作文受贿”,这“贿”字分量可能没有如今这么重,若不,司马相如也太不光彩了。 润笔之风至唐大盛,最出名的是韩愈,专为名公巨卿写碑铭,“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杜牧撰《韦丹江西遗爱碑》,得采绢三百匹。利之所在,人争趋之,《蔡伯喈集》里面,竟有 为年仅十五岁、七岁者作的碑文。 宋朝事实类苑记载,宋太宗为了奖励宫廷诗人,设笔专款「润笔钱」,并「降诏刻石於舍人院」。 宋代官俸较薄,皇家有此之设,文人真是受益不浅。 古人作文受酬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为活人写寿序,给死者撰碑文。如唐代大散文家韩愈,写碑文颇得润笔之利;北宋诗人王禹偁贬官外放商州时,也写过好些碑文,且自作诗云:“副使官闲莫惆怅,酒钱犹有撰碑钱”。二是为皇帝、大臣和朝廷、官府起草公文受赏赐。这种公文可称作有公文。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说: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赏赐了不少堪称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 另据《湘山野录》卷上记载:翰林学士孙抃撰写《进李太后赦文》,宋仁宗读后“感泣弥月。明赐之外,悉以东宫旧玩密赍之”。皇帝要秘书写公文尚有恩赐,则臣下例有馈赠更不待言。如北宋名臣寇准拜相时,杨亿(字大年)撰写制书,其中称寇准“能断大事,不拘小节”,寇准认为“正得我胸中事”,于是给作者“例外赠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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