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邈发明隶书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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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蔡邕《圣皇篇》:“程邈删古立隶文。”

晋代卫恒《四体书势》:“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胥吏)佐书,曰隶字。”

南朝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载其“善大篆。得罪始皇,囚于云阳狱,增减大篆体,去其繁复,始皇善之,出为御史,名书曰隶书。”作品无考。

庾肩吾《书品》曰:“寻隶体发源,秦时隶人下邳程邈所作。始皇见而重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难制,遂作此法,故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

唐代张怀瓘《书断》称:“案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邈字元岑,始为衙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书,故名‘隶书’”。

除此之外还有西晋的王僧虔、萧衍、庾肩吾、后魏的江式、唐朝的蔡希综、宋代的徐锴等人都认为是程邈创造了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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