皒们要幸福 2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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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讲述三点宋代背景知识:
第一,官制改革。宋徽宗的父亲神宗推行变法是北宋政制的分水岭。宋代许多官名、职事在改制前后不同。比如废掉了北宋前期的三司、审官院等,权重归六部,官职、差遣分离现象由此亦趋统一。徽宗时又进一步作了部分改变。必须注意北宋前期与后期官制的不同,许多人有误会。
第二,官阶与品秩。所谓“七品芝麻官”引起众人的误解,其实宋代七品并非小官,县令不过从八品,武官五品已极高(三衙最高长官的马、步军都指挥使不过正五品)。元丰改制后,采用寄禄官阶对应品秩,即某一品中再分数阶。官员的资序、俸禄取决于官阶,而不一定是官职。徽宗政和时,自从一品至从九品(正一品为三公、王等加官)文官阶从“开府仪同三司”到“迪功郎”为三十七阶,武官阶从“太尉”到“下班祗应”为五十二阶。
沿用改制前的通称,武官从九品到从八品称“小使臣”(级别),正八品为“大使臣”,统称“三班使臣”。从七品为“诸司副使”、“横行副使”,正七品为“诸司正使”。正六品到正五品为“横行正使”,横行又称横班。正使的官阶为“大夫”,副使、使臣为“郎”。官阶高端的“太尉”、“节度使”、“团练使”等虚衔后面专讲。
第三,军制改革。神宗时也进行了军事改革。宋初旧制,军队编制为厢、军、指挥(营)、都四级,而推行将兵法、结队法后演变为军、将、部、队四级。两者并不对应。禁军改分系将、不系将。系将禁军两套编制并存,而不系将禁兵、厢兵(杂役)、弓手/土兵(公安)及部分乡兵(民兵)沿袭旧编制。按旧制,都一级副长官以上称“将校”,为军官,以下的军吏称“节级”。
一、教头
存在。教头宋初便有,即军中的武术教练,由武艺出众的军吏充任。教头的普及则是神宗大行教阅,加强军事训练的结果。除教头外,尚有都教头、指使、训练官等。教头与都教头均为无品的军吏,指使在军吏与小使臣级军官上下,训练官则为大使臣以上军官。由此可知,“教头”乃最低一级的教练,无非是旧军制都以下十将、将虞侯,新军制队之引战、旗头一类的节级,甚卑微。在宋代,官与吏有着身份性的根本差别。军官称“员”,军吏称“人”;军官升迁可称“转官”,而军吏只能称“转资”。
教头人数亦颇多,如元丰二年集教开封一地的大保长就用禁军教头二百七十人。禁军在宋代也非指中央军甚至禁卫军,而指从事军事训练的战斗部队,分布全国各地。厢军则渐演变为脱离军事训练的杂役兵。两者已失去“禁”、“厢”的原意。所谓“八十万禁军”是指仁宗时全国八十万战斗部队,并无特别,徽宗时只有四五十万。
《水浒》无疑拔高了宋代教头的实际地位。而有人称其为“中校副团级”甚为不妥,教头顶多相当于排级士官。相比林冲,徐宁作为禁卫班直的教头,带御器械,则地位较高,可能是三班使臣。
二、提辖
虚构。《宋史•职官志》有“崇宁中,复置提举兵马、提辖兵甲,皆守臣兼之。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因此有人称《水浒》中的“提辖”就是“提辖兵甲”,且武官担任,甚至是“排长”。非常错误!“守臣”是指知府、知州等府州长官,他们中的一部分兼任路经略/安抚使。宋代以文制武,文官一般兼任路、州军事长官——路总管(部署)、路分钤辖、州钤辖,及部分路分监押、州监押,武官任副职。资深者称“都”,即“都监”(都监押)的由来。所谓“提举兵马”、“提辖兵甲”便是他们的此类兼职。因此如果“提辖”是指“提辖兵甲”便不是低级武官的官职,而由路、州两级的文长官兼任,等同于总管、钤辖、监押一类。而鲁达这样的低级军官担任的“提辖”,梁中书随便就能提拔的“提辖”,只能是编造的军职。既然子虚乌有,又怎会有对应的现代军职与军衔?宋代确有提辖官,但为事务官,非军官。小说可能受宋、元话本所现提辖官的影响。
像鲁达这样的小军官,大抵也就是从九品末级的小使臣,与林冲不会相去太远。而同为“提辖”的孙立、索超则貌似指挥使(一指挥五百人)一类的军官,八品的大小使臣。书中“指挥使”则为误用,后面再讲。
此外,“廉访使”是指走马承受。徽宗政和时改称廉访使。南宋初罢废。走马承受隶路经略/安抚司,改廉访使后不隶。所任者为八九品的三班使臣或内侍宦官,虽名义上地位低下,实为监视帅司所设的监军,非朝廷亲信耳目者不经皇帝本人及枢密院不得除授。所任武官亦多为荫补的功臣子弟。所以,虽然廉访使/走马承受确为鲁达一类的的低级武官充任,但非他所能当上。有人称廉访使是指经略使(小种经略相公),更试图重新句读原文曲解,则大大错误。
三、制使
虚构。《唐律•释文》云“天子所使谓制使”,因而“制使”是皇帝使者的一种称呼,押运花石纲的小官也可视作为皇帝办事的人。可算作临时的差遣,并非官职。“制使”或为制置使(比安抚使更高的封疆大吏)之省称。但未有“制使”这个军职,应属编造。
有人说按梁中书教阅次序,制使在团练使与统领使之间,殊不知《水浒》中团练使与统领使也是乱用。“团练使”(与“团练”是两回事)确有其名,但宋代已非实职。团练使正任为从五品的高级官阶,遥郡则是无品的荣誉贴职。《水浒》中错把宋代的武官虚衔当作唐代的实职。而“统领使”可能是指统领,行将兵法后的实职差遣,为统制之副,高级指挥官,在北宋相当于副军长或兵团副司令员。若“制使”真高于统领,任者接近横行一级的“团练使”军衔,怎可能如有人说的只有“中校副团级”?事实上,都监若领系将禁兵,一般担任将或副将,七品诸司使左右,统领属下。而在小说里,都监、指挥使高于团练使,高于“统领使”,大小颠倒。更有制使,正、副牌军之类不存在的军职。
杨志这样押解花石纲的低级武官,按当时惯例,不过八九品的三班使臣。大约相当于连级到营级军官。
四、知寨
无此官职,但或可视作巡检寨巡检的别称。清风寨的“寨”无疑是指巡检司寨,不是集镇。所以“知寨”不是镇长,而实为巡检。巡检司为县派驻乡镇关卡要地的公安机关。清风寨当为设在清风镇的巡检司。宋代县级治安分隶县尉、巡检。两者平级,县尉从九品,巡检使臣充,地位相当。县尉治县城,而乡里归巡检,可以一县数寨,也可数县一寨。县尉司所辖治安人员称弓手,巡检司所辖称土兵,《水浒》里也有所反映。弓手为雇佣,土兵为招募。哲宗以后,都用当地人员,不算军人(禁、厢兵),也非民兵(乡兵),而是专职公安人员,隶路提点刑狱司(类似省公安厅)。巡检司寨一般数十人到一二百人不等,采用都一级编制,类似现今连级。个别大的也有五六百人。(电视剧里“知寨府”的匾额应为“XX巡检司”、“XX巡检寨”。)
关胜的“蒲东巡检司”按理也在此类。但看其官位不低,应为误用。若非此,则他这个“巡检”当指兵马巡检,钤辖、监押一类的官职,与花荣这般的巡检不同。
五、都头
存在。宋代旧军制厢、军、指挥、都四级编制的末一级,元额一百人。都的领兵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除禁、厢军外,土兵也采用都的编制,而弓手按县之大小,北宋十人到五十人不等,一般少于都,头领为十将、将虞侯之类的节级。武松、朱仝、雷横之类都是县尉司弓手(警员)的所谓都头,与禁、厢军不同,地位也更低。而朱仝、雷横只分别带着几十人,其实只是节级,并非都头。且宋代不分马兵弓手、步兵弓手,这是金、元的制度。宋代有“马军”称谓者,必为禁、厢军(宋代缺马,马军未必有马,但是一种身份)。按理县尉司辖弓手,巡检司辖土兵,而书中县尉司既辖弓手又辖土兵,似乎不妥。
花荣作为副巡检(副知寨)应为从九品左右,高于武松、朱仝、雷横之类不入品的节级。
六、虞侯
存在。虞侯乃节级类无品的小军吏,很低微。宋旧军制副都头之下是十将,十将之下乃为虞侯,小而又小。因此,陆谦怎么可能相当于有人说的“少校营级军官”?无非是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帅府)的一个小办事员。虽然低微,但因其在高俅身边办事,与之相熟而受信用。也正因为是卑微的小吏,所以会与高衙内厮混,并与同样节级级别的充任教头的军吏林冲交好。
“虞侯”与“都虞侯”不可混淆。都虞侯是三衙及各军的次副长官。三衙的都虞侯往下是某某军各长官、再往下是厢、军、指挥、都各长官,然后是十将,再以下是虞侯。殿前司的都虞侯与虞侯,虽然只差一个“都”字,级别却相去十万八千里。与监押与都监的“都”区别完全不同。
七、都监、总管
存在。“都监”乃“都监押”省称,监押之资深者。地位更高,但职事相同。如前所述,宋代各地军事长官路有总管(部署),路分钤辖、监押,州有州钤辖、监押,或兵马巡检、提举兵马、提辖兵甲之类别名。州以下某些地方,尤其边地,县、镇、关、堡、寨等屯兵处亦有监押。一般当地文职长官主管掌印,总管、钤辖文官兼任,监押多武官专任,资深者均称“都”。管辖本地就粮禁军、厢军,以及屯驻禁军(边地)。此外,本地若有驻泊禁军(不带家眷的更戍军)则另置驻泊监押/都监。神宗行将兵法后,本处监押若兼将者,亦领将兵,否则只领本地不系将禁兵与厢兵。由此可知,所谓“都监”职权大小差别甚大。大到分管一路,小到一堡一寨。大州的兼将都监所辖可能近万人,而小州的都监可能只领千把人(禁、厢兵各几百)。大者可达正六品的横行,小者或许只是从七品的诸司副使。所以没有固定的现今军职、军衔可以对应。有人称州都监相当于“副师级军分区副司令员”实为妄言。
误用。总管或都总管(原称“部署”,避英宗“曙”讳改)乃一路军事长官。《水浒》中的大名府、青州都是路治望郡,大名更兼北京。当地知府、知州兼路安抚使并马步军总管(按《宋史•职官志》青州为兵马巡检),武职领兵官当为副总管,而非都监(如大名李成、闻达),总管也不可能只管本州兵马。而秦明这般的武官亦不似路副总管一类的地方军事大员(类似军区司令员)。
书中州多有指挥司,领兵官多有指挥使。这恐怕是明代卫所制度的反映。府州或设卫或设所,卫之长官即为指挥使,辖五千余人。所谓“州指挥司”也许映射明代卫之指挥司,或参仿行省之都指挥使司。而宋代一指挥元额不过五百人,指挥使为中下级军官。州一级的军事机关实为州监押司或州钤辖司。
八、统制、都统制
误用。“统制”乃行将兵法后出现的临时差遣,即统领若干将执行军事行动的指挥官,后渐成为固定官职,为一军之长。北宋统制地位甚高,率万至数万人,往往是一路的统兵官(如陕西各路经略司的统制)或出征行营的一军统帅,常为路军事长官所任,非用兵处不设。据职事大小,重者大约横行一级的高阶武官才可担任。南宋前期下降到北宋“将”的等级,将则相当于北宋的部将。南宋后期进一步下降。《水浒》可能受了宋末情形的影响,所以秦明这样的军官也称为“统制”。而事实上在北宋,秦明这样的将官多半只相当于青州系将禁兵的将,辖五六千人。可能在正七品诸司正使大小,地位已高。
都统制也是一样的情形。北宋后期的都统制类似宋初之都部署、金之都元帅,乃行营的最高军事指挥官。大军出征常分数军,每军置统制,而总于都统制。为总司令,非资格更老的“统制”。南宋前期虽然地位下降,仍是一方镇帅(如御前诸军都统制),到后期因滥授而地位大大下降。《水浒》最后宋江诸人受封,动不动就是某州都统制,也许同样受宋末的影响,并非徽宗时的情形。呼延灼的所谓“都统制”可能小说中是指资深的“统制”,职事同秦明,但地位更高。
九、团练使、节度使
误用。如前所述,宋代的“某州团练使”只是武官虚衔而非职事,亦不在当地。正任是从五品的官阶,资序高于“刺史”(武官阶,非知州),低于“防御使”。遥郡是不及从五品武官的荣誉贴职。由遥郡升正任称落阶,即去掉之前低于从五品的官阶名(XX大夫),而升正式的从五品团练使官阶。故“团练使”不是职务。且“刺史”以上已是武官高阶(类似今之将级军衔),三衙都虞侯不过从五品,马、步二司的都指挥使不过正五品。《水浒》中的“团练使”却变成韩滔、彭玘一类率千余人的中下级武官的军职。且陈、颍二州乃节度州(沿袭五代),军额分别为镇安、顺昌。即便武官虚衔,亦作镇安军、顺昌军节度使或承宣使,无陈州、颍州团练使,更不会在陈、颍二州当地任职。(节度使、承宣使军额与州一级行政区划“军”,如无为军等,是两回事。)
节度使在唐、五代为藩镇长官,宋代同“团练使”等均为虚衔。武官建节乃极高荣誉,相当于现代授元帅衔,一朝之中不过数人而已,从二品。全不似《水浒》中十节度使的实差。且这些“河南河北”“上党太原”之类的节度使更无军额(XX军节度使),而所涉地名“江夏零陵”、“琅琊彭城”之类亦非宋时。总之是胡编乱造,只是小说。
十、殿帅、太尉
存在。“殿帅”乃殿前都指挥使的尊称,如同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称“马帅”、“步帅”。“殿帅府”即殿前都指挥使司的俗称。殿前、侍卫马军、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司合称三衙,为北宋最高管军机关(南宋不同),类似唐之十六卫、明之五军都督府,即现今的三军司令部。所以殿前司并非如有人称的等同于国防部,枢密院才类似国防部。宋代枢密院夺兵部之权,兵部则被闲置一边,只从事一些辅助工作。若称“军委”,则枢密院长贰外需再加上三省宰执并皇帝本人。徽宗政和时,规定三衙长官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为正五品,而殿前都指挥使为从二品,且资序在节度使之上。所以高俅被尊称“太尉”。
误用。“太尉”为政和时所定武选五十二阶的最高阶,正二品,并非“三公”之属(三师为三公),亦非实职。当时太尉阶武官不尊称“太尉”,而称“两府”。“太尉”则是高级武官及枢密院文长官的通泛尊称。所以殿前司高太尉、宿太尉之类未必均为太尉阶。总之,“太尉”既可指官阶,亦可为尊称,但不是职务;实为太尉者,并不尊称“太尉”。当然更不可能门前挂块“太尉府”的匾额。
十一、押司、保正
存在。押司为县主簿(从九品)以下无品的吏员。另有司事、贴司等,但无“令史”。令史在宋代为京官,乃三省、枢密院诸司诸房的文员。虽然实际担任吏的职事,但所处机要,仍为从八品的官,与吏身份不同。地方上出现令史,可能是元代的情形。
“保正”则是熙宁变法行保甲法的产物。五户为小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设大、小保长、都保正,富户充。晁盖的“保正”便是二百五十户的都保正,类似村长或乡长(依据户口),并负责管理本地的乡兵(民兵)训练、上番并教阅。既非官也非吏,与现今不同。书中多次出现的“里正”则为误用。北宋前期有里正,金、元亦有里正,但北宋后期罢废。所以所谓“里正”乃元代制度,书中的“社长”同样如此。
十二、节级、管营
存在。如前所述,军官称“将校”,军吏称“节级”,军兵称“长行”。旧军制都一级马军副兵马使、步军副都头以下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等统称“节级”。《水浒》中常出现的押牢节级一类,如戴宗、蔡福、蔡庆等人,便是此等无品的吏员。书中常把节级与虞侯、承局、押官等放在一起,实则前者为通称,后者为具名。
虚构。牢城营正称牢城指挥,隶厢军,长官为指挥使,非“管营”。
十三、 观察、团练
存在。“观察”、“团练”与“观察使”、“团练使”不可混淆。后者乃高级武官的军阶,“观察使”为正五品,“团练使”为从五品。而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只是从八品的府州地方上无职事的闲官。如同正九品的别驾、长史、司马等,都是唐代的实职,到宋代成为安置闲官的名目。张团练便是此类,苏轼也曾贬为黄州团练。
十四、知府、通判
误用。宋代行政区划分路、州、县三级。州一级为府、州、军、监。府为大州要地。府之长官称“知府”(京府称尹),州之长官称“知州”,为“权知某府/州军州事”省称,无固定官阶对应(从五品“诸州刺史”为武官阶,与之无关),通常五六品上下。高官请郡出任则称“判”。知府、知州不可通称,所以济州、青州等州的长官只能称知州,不能称知府。《水浒》中统称作知府是明代的反映。书中一些常见府、州地名,如东昌、高唐之类,为元、明时所有,不一而足。“郡”则为唐以前行政区划。
存在。通判即“通判某府/州”,府、州长官之副贰,凡公文长官必与连署。约从七品到从八品上下,以小制大,实为监州。一州第二把手,地位不低,权势甚大。军、监则较小。
十五、经略
存在。安抚司或经略司乃路级帅司,一路军事为主,军民兼管的机构。(安抚、转运、提刑司路区划均不同,政和二十四路指转运司路。)长官为安抚使、经略使或经略安抚使,一般文官充任。凡加“经略”为用兵处。所以一州不会有安抚使,“楚州安抚使”、“庐州安抚使”之类为编造。而安抚使、经略使按例兼所置路之首府的知府或知州。泾原路经略使必兼知渭州,所以不可能出现书中渭州知州(“知府”)去拜见经略使的情景。
十六、中书
虚构。宋代大名府为北京,按例北京留守司留守必兼知大名府,所以不可能既有留守又有知府(王太守)。梁世杰应称“梁留守”而非“中书”。既无“中书”这样的官职,亦无这样的称谓。所谓“中书”可能是受元代行中书省名称的影响而编造。《水浒》中亦多述及“中书省”,为朝廷中枢,这仍是元代制度。宋代门下、尚书二省并未罢废。而自元丰改制,北宋后期三省恢复唐代“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之制分立执事。当时称“朝廷”者,必谓三省、枢密院,而非中书省。
十七、太师
存在。太师为宋代“太师、太傅、太保”三师(徽宗始改称三公)之首,正一品的虚衔加官,位极人臣。元丰改制后三省分立,首相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南宋之左丞相),次相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右丞相)。而政和时,蔡京请改左相为“太宰”、右相为“少宰”,自以“太师”兼总三省事,号“公相”,凌驾于宰执之上。“太师”便短暂地成为类似最高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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