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小姐 2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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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万年前应该没有榴莲。
实际上榴莲很早就被人类发现和食用了。最早描述榴莲的中国人叫马欢,他是郑和的属下。
榴莲并不是一个物种,而是一个很大的家族,跟榴莲有关的物种有30多种,注意,不是品种,而是榴莲的亲戚物种,就好像人和北京猿人这样的关系的物种。在这30种当中,大概有9种的果实是可以吃的。在马来群岛的热带雨林中,榴莲一直都是野生动物的重要食物。
最早的人类大概是在5万年前来到马来群岛的,那大概是人类与榴莲的最早相遇的记载。然而马来区域缺乏具体的记载和化石证据,毕竟,榴莲包括果肉和种子都会被吃掉,要想找到人类最早对于榴莲的记忆,还是一个很难的事情。更不用说,在热带雨林区域,一切都高效运转,任何可以被利用的资源都不会被浪费,很难留下什么。
最早的描述榴莲的中国人,是一个郑和船队下西洋的一位叫马欢的人,他是这样记录榴莲的,“有一等臭果,番名‘赌尔焉’,如中国水鸡头样,长八九寸,皮生尖剌,熟则五六瓣裂开,若臭牛肉之臭,内有粟子大酥白肉十四五块,甚甜美好吃,中有子可炒吃,其味如栗。”
西方人对榴莲的最早描述是这样的,“每个果子分成五个房间,里面充满了大量紧实的奶油色果肉,你每一个房间面大约有三粒种子。 这些果肉是可食用的部分风味是难以形容的。带有非常浓郁的杏仁风味的蛋黄酱这是对果肉最接近的描述,但是在其中偶尔会有一些特别的气味,可以让人联想到奶油芝士,洋葱酱,雪利酒和其他不协调的菜肴。果肉用肉丰富糯滑顺滑的口感,增加了它的美味。 它既不酸也不甜,也不多汁,因为榴莲不需要要这些特点,也因为它本身就是完美的。 吃榴莲,不会让人恶心,也不会有其他不良影响,你吃的越多,你就越不愿意停下来。 事实上,吃榴莲是一种值得东方体验的新感觉。”这个描述出自华莱士,他是与达尔文齐名的博物学家。
无论是东方人或者西方人,对榴莲的都有共同的几个认识:1.味道比较奇特,或者说有臭味。
2.口感不错。
3.果肉是甜美好吃的的。
所以总的来说,对榴莲的评述都还不错,只不过在原有的运输条件下,很难把榴莲搬到很远的地方。这才造成了榴莲的新鲜之感。
公元一七八七年暹罗军进攻缅甸时,意图夺取他怀,但无法攻克。在围城期间。由于运输困难,军中粮草缺乏,将官只好命令士兵四处寻找野果充饥,士兵在林中找到一种硕大而有刺的果实榴莲。当他们设法剖开尝试之后,出乎意料的香甜可口。后来回师曼谷时,官兵中不少人把榴莲果核随身带回,在自己房屋周围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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