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商业保险 如果不退保 也不再继续交费会有什么后果呢

遇女归情 1个月前 已收到2个回答 举报

暧昧式说爱 4星

共回答了443个问题采纳率:99.1% 评论

长期保险到期如果没有续交保费,从到期之日开始会经历三个阶段,分别是:宽限期、中止期和终止期。

宽限期:指从到期之日开始的六十天内,出险可以如常理赔。一般情况下长期保险年份越靠后,保单现金价值是越高的,退还保费也越多。如果还是不想宽限期内退保,也不想缴费的话,就会经历下一个阶段。

中止期:指超过六十天没超过两年的这段时间。期间出险的话不能赔付,需要申请复效,具体要看各个保险公司的条款。

终止期:也就是两年后,保单就此作废,不能再补交保费,保单也无法恢复。此时保险公司返回来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会远远少于缴纳的所有保费。

扩展知识:

商业保险(commercial insurance)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8小时前

44

那麼不值得 2星

共回答了82个问题 评论

购买商业保险,不退保也不继续缴纳保费,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未达成协议缴纳保费的,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6小时前

26
可能相似的问题

猜你喜欢的问题

热门问题推荐

Copyright © 2024 微短问答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119249号 站务邮箱 959505@qq.com